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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制"征途"上网卖 程序员获刑1年半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:2007-12-10 18:18:12

《征途》网络游戏是征途网络(现已更名为巨人网络)耗资2亿自主研发的

首款网络游戏,被誉为中国网游大百科全书。

一名程序员离职时私自复制了网络游戏《征途》的程序代码,并在网上以13万元的价格兜售,买家转手又以20万元的价格再次出售牟利。

日前,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王予川因侵犯著作权而获刑1年6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;被告人王岩、汤帅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,也分别领刑1年、10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、3万元。


去年3月,拥有大学学历的王予川进入上海征途网络公司,并担任研发中心开发部程序员一职,负责征途网络游戏部分源代码的研发工作。3个月后,王予川离开征途公司,并私自复制了服务端源代码、客户端源代码及辅助文档。这些资料是征途公司具有独立著作权的征途游戏的程序。


由于经济拮据,王予川考虑兜售征途游戏的源代码。今年3月,王予川通过互联网发布相关信息,并很快找到了江苏和东北的两名买家。


今年3月15日、30日,王予川在浦东某酒店内,将上述服务端源代码等分别以7万元和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岩等人。不日,王岩和汤帅前往南京,又以20万元的价格将这些源代码转手卖给了另一名下家。


与此同时,征途公司发现了征途游戏源代码被秘密复制外泄的情况,并立即报警。4月4日,王岩和汤帅在江苏和下家交易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。同月8日,王予川被公安人员抓获。


法院经审理后查明,被告人王予川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被告人王岩明知是侵权复制品仍予以购买,并伙同被告人汤帅进行非法销售,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,且系共同犯罪。据此,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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